如果发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恶意或过失,或者是由于商品本身的潜在缺点以及运输途中必然发生的途耗所造成的,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称作“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保险期限就是保险公司对货物保险的责任起讫有效时间的期限,如仓至仓条款、航程终止条款、扩展责任条款和驳运条款。
如果发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是由于被保险人的恶意或过失,或者是由于商品本身的潜在缺点以及运输途中必然发生的途耗所造成的,则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情况称作“保险人的除外责任”。
保险单明确排除在外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保险人的恶意行为或过失;
(2)货物本身特性所引起的损失;
(3)自然损耗;
(4)虫蛀鼠咬;
(5)延期所造成的损失。
在明确投保货物的投保金额,并根据东莞到唐山市物流费用货运价格、货物性质、东莞货运包装特点及航线等确定投保险别后,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供提供投保货物的有关单证以及检验证明,办理货物运费险的投保手续,请注意以下几点:

(1)填写投保单: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依据,也是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接受投保的重要依据。
(2)被保险人栏目:要按保险利益的实际有关人称谓的全称填写。
(3)货物名称:应填写具体名称,一般不要笼统填写。标记,应与提单上所载的标记一致,特别要同刷在货物外包上的实际相同。在包装数量中要将包装的性质如箱、包、件、捆等数量都写清楚。
(4)保险金额:一般按照发票金额10%加成计算,加成比列不得超过30%;国内水路和陆路货物运输可按发票金额加运费投保。
(5)运输工具:如果是轮船运输,应写明船名,需转运的也要写明确;如实是火车、汽车或航空运输,仅写明火车、汽车牌号或空运(或航班号)即可。联运的写明联运方式。
(6)开航日期:有确切日期的要填写具体日期;无确切则填上约于几月几日。
(7)提单或运单号码:航程或路程应按实际填写。
(8)承保险别:要将需要投保的险别填写清楚,如有附加险或与保险人有其他特别约定的也要在此栏注明。
(9)货运险投保日期:应在船舶开航或运输工具开行之前。
在填写货运投保单时还应注意,投保的险别、币值与其他条件必须与销售合同和信用证上所列保险条件一致;投保后发现投保项目有错漏,要及时向保险人申请批改,否则出险后发现与货运险投保单所填情况不符,将影响保险人及时、准确的理赔。对于特殊的货物,投保人要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提供货物的有关单证(如发票、提单复印件等)及必需的检验证书等文件。